2022年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教师招聘实施方案(93名)
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2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1〕29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共计93名,现就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93名,具体岗位名额如下:
初中 (32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音乐 |
5 | 3 | 5 | 3 | 3 | 3 | 3 | 2 | 3 | 2 | |
小学 (56名) | 语文 | 数学 | 道德与法治 | 音乐 | 科学 | 心理健康 |
|
|
|
|
32 | 9 | 1 | 5 | 6 | 3 |
|
|
|
| |
幼儿园 (5名) | 幼儿教师 |
|
|
|
|
|
|
|
| |
5 |
|
|
|
|
|
|
|
|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2022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范围:具体见《三元区公开招聘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9.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八)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相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三元区公开招聘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三明学院、三明学院实验小学(三明学院实验小学为非三明学院应届毕业生报名点)
五、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先填写《三元区开招聘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1),进行资格审核后再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数大于公布的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直至该岗位数选完。选岗后即签订《2022年专项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协议书》一式两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现场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上午10:00开始。
2.面试地点:三明学院实验小学(三元区荆西街道荆东路21号)。
七、面试要求
1.专业试题。面试试题每个专业出三组题,由考生任选一组题面试。
2.非专业试题。非专业试题共出三组题,由主考任选一组面试。
以上两项,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准备时间3分钟)。应聘音乐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除参加专业试题测试外,均要现场进行3分至5分钟的专业技能展示。
3.面试分值与评分办法。
⑴分值。
①片段教学70分,非专业试题30分,总分100分;
②音乐和幼儿教育学科,专业试题60分,非专业试题20分,专业技能展示20分,总分100分。
⑵计分评分:面试时实行评委现场打分。每组评委5名,取五个评委的平均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⑶若最后一个应聘名额,2个以上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时,专业试题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试题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
八、面试管理
1.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即实行全封闭管理:①确认身份,查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②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违禁资料带入面试考室。
2.考生必须服从安排听指挥,不准随意走动,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
3.评委与未面试的考生完全隔离,考生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区,成绩合格者留在休息室等待签订协议书,当场选岗。禁止已面试的考生与未面试的考生接触。
4.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抽取面试号,并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室,直接到考生席,同时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已经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无效。
九、面试结果公示:面试成绩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体检、考核、聘用
1.体检对象与标准。与用人单位签订《2022年专项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协议书》、《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三元区教育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 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对应聘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对经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三元区教育局立即作出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要在我区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区。
4.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听从防疫人员的安排,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除面试时可以不佩戴外),入场前自觉出示身份证、接受“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进入面试点须提供进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安检人员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面试地点,体温异常者请通过防疫通道到备用候考试候考。所有考生应提交《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3)。
5.参加面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6.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598—7991700(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98—8220137(三元区纪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
0598—8308880(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8—8320204(中共三元区委编办)
附件:
1.《三元区公开招聘2022年紧缺急需新任教师报名表》.docx
2.《三元区公开招聘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三元区教育局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