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方案
泰宁县2021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方案
泰教〔2021〕43号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人才[2019]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教师岗位招聘难的实际情况,依照县政府《关于乡村教师专项招聘相关问题的纪要》(〔2018〕16号)精神,我县在今年紧缺急需学科招聘、全省教师公开招聘的基础上,将学校未招满的教师岗位,实行乡村教师专项招聘。
一、招聘岗位
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设置乡镇小学教师岗位10个(其中:小学语文5个、小学数学5个)。若全省补充招聘后还有空缺的岗位也将列入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条件
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招聘对象具体条件为:
1.自愿应聘到我县乡村小学任教,严格遵守《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3号)等文件规定,签订乡村学校服务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2.具有泰宁县籍户口,或外籍户口与泰宁县籍户口公民成婚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乡镇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不受原报考学科限制,可跨学科应聘但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泰宁县杉城镇赵山巷1号教育大楼三楼307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需学校开具证明);
(2)教师资格证(2021年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证明。);
(3)全省笔试成绩证明;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以上1-3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照报名条件及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退回报名资料,取消面试资格。
(三)名单公示
县教育局人事股将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报县教育招聘领导小组,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组织面试
本次乡村教师专项招聘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片段教学10分钟,问答5分钟。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片段教学内容选用教材为小学四、五年级语文、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问答内容由面试主考官即席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五)成绩计算
本次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成绩按照面试总得分计算。
(六)体检考核
按照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再加一次面试,取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七)聘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泰宁县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