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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教师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18年沙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8年沙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8年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10名,其中:中学 31名(高中13名、初中18名),小学59名,幼儿园20名(1名安排沙县免费师范毕业生),详见附件《2018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全日制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0年3月18日之前至1987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五)已在我县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8日—24日

  2.报名方式:

  ⑴本专科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福建省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⑵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于3月20日—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沙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3.注意事项:

  ⑴为鼓励毕业生到边远乡村学校任教,沙县郑湖乡、湖源乡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实行单列招聘,优先录用。凡报考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沙县郑湖中心小学、沙县郑湖中心幼儿园、沙县湖源中心学校、沙县湖源中心幼儿园等教师岗位的考生,网报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报考具体学校名称。当报考并进入面试人数超过郑湖乡、湖源乡辖区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数人数时,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未录用的可参与本县其他学校同学科岗位招聘;当报考并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只要达到规定合格线,即直接确定体检人选,剩余岗位可从报考本县其他学校同学科岗位中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⑵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大学科”岗位。

  ⑶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且具备教师资格的,报考沙县新任教师招聘岗位的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2.面试:

  ⑴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沙县教育网上发布。

  ⑵若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参加报名竞聘时,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一并参加面试。

  ⑶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沙县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沙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准考证》。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规定加分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按规定标准予以加分。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务必于2018年5月13日前将有关加分的原件材料送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提供无效。

  2.同一招聘岗位只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时,招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

  3.同一招聘岗位只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时,招聘成绩只按面试成绩计算。

  4.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一同竞聘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一并参加面试。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只要面试成绩进入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内的,直接确定为该岗位的体检人选,优先选择应聘学校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招聘的岗位名额,为扣除已面试入围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优先选择的招聘岗位名额。

  5.若2个以上应聘者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隐瞒事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二)考核。沙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三)选岗。拟聘用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面试入围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优先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四)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沙县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及沙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管理。聘用人员必须在入编学校工作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七)监督。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沙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沙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5855809

  联 系 人:江老师  陈老师

  附件:2018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沙县教育局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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