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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年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关于办理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和《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就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一)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二、现场办理

(一)华东师范大学考点

1.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14:30-17:30

2.地点:⑴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6;

⑵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普陀>校区)田家炳教书院102。

以上两个地点均可办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进入校园。

(二)华中师范大学考点

1.时间:2024年1月6日下午14:30-17:3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大厅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进入校园。

  三、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xx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考生应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四)《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XX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考生应提前下载,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于现场办理加分手续前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85660294@163.com。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五)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笔试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未明确的均为2023年12月22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笔试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代办者需提供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晋江市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XX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2: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XX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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