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关于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有关精神,我局将组织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公示后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安排
1.2024年5月14日-5月15日(上班时间)。对象为2024年省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2.2024年5月17日(上班时间)。对象为2024年省考递补人员,即省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复审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递补人员(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丰泽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519)。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应提交材料如下,并按顺序整理(复印件为A4规格且须装订成册)。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学历学位查询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⑦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证明原件(见附件1);
⑧所有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见附件2)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见附件3),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
2.暂未能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届生,须由学校出具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
3.已正式就业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批复。
五、有关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各位考生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到丰泽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应的材料,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及聘用资格的,应及时向丰泽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出具书面弃权声明(见附件4),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本人无法到现场复核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出示考生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件。
3.暂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承诺书(见附件5)及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只提供相关证明的应届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将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送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否则给予取消本人的拟录聘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的非应届生在资格复审前请先登陆个人社保APP(闽政通、掌上12333)并注册个人相关信息,在资格复审时需打开个人社保APP以备检查是否有社保缴交记录。
附件:
1.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证明(样本);
2.入职承诺书;
3.同意入职查询书;
4.弃权声明;
5.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承诺书。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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