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屏南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和《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8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8〕60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59名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8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正式入编的在职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
2.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专业要求;应聘者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只能限定报考一个专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具体详见《2018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3. 补充招聘后,中小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转给第一轮报考我县幼儿教学工作岗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和缴费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报名者首先要确认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聘考试”,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2018网上招聘报考平台”,点击“注册”栏目进行注册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成功后,及时返回个人平台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注明《2018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中的“岗位代码”和“用人单位”,如“06,屏南县农村小学”。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复审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根据拟聘人员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通过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复审时间:自我局接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公布通知后于福建屏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nan.gov.cn/)和教育局政务公告栏公告即日起,两周内完成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93-3328577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张老师
3.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成绩公告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在福建屏南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可参加复审的人员,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复查。
(1)应届毕业生:①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带成绩总册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③户口簿。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届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属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有关证明材料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2)往届毕业生:①报到证、②身份证、③毕业(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户口簿、⑤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4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面试:经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1.中小学学科面试采用片段教学(100分)方式:现场抽题、备课,进行片段教学;
2.选题范围:小学:4—5年段 ;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幼儿园:中班(领域活动指导)。
具体面试时间在屏南县政府网通知。
(三)考试总分计算: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省统考的成绩先折算100分制)占50%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五、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二)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监督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1.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 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承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任务的市、县(区)须安排一定比例(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4.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八、招聘的其他事项
如发现在本次新任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九、教师公开招聘时间安排计划表
3月18日- 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6月底,各市、县(区)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市、县(区)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8月下旬,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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