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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省宁德市市属学校教师招聘的公告(第二轮)

发布时间:2024-12-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第二轮)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4〕237号),我局拟将全国高校2025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后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3)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1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线下报名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00-17:00。

2.地点: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求索大道(宁德市高级中学招聘展位)。

3.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部属公费师范生证明、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线下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可不参与后期的现场资格审核。

(二)线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3.材料要求:《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本科学历需提供部属公费师范生证明或福建省内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证明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4.线上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线上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地点:宁德市高级中学。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部属公费师范生证明、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能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面试考核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案(详见附件3)

(五)预聘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附件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体检、考察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

四、优惠政策

根据省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聘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聘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聘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4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德市教育局:0593-2915660(余老师);

宁德市高级中学:13950591960(陈老师),电子邮箱:ngbgs@126.com;

投诉监督电话:2915658(市教育局人事科),2915662(驻宁德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2025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面试方案.pdf

附件4:就业意向书.doc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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