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22名)
福建省浦城县教育局
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浦城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2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另录用公费师范生13名。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岗位条件具体见《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2023年3月25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准予报名,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浦城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9.有精神病史的;10.浦城县在编教师;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七)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报考的,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八)报考城区高中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就读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九)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浦城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部门单位岗位招聘考试。招聘到城区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县教育局安排。
(十)被聘用浦城县的新任教师在见习期期间休产假、病假、事假的,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三、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应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每位应聘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9-2842340。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山寨网站和钓鱼网站,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4月30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按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中学语文、自动化报考中学物理、艺术设计报考中学美术)。
笔试成绩(原始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于5月4日至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浦城县劳英路145号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pc.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入闱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方案等,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应聘者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政审考察、聘用人选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考试合格人员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综治等情况,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视为考察合格。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浦城县教育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务必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方案等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2842340,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附件:
1、2023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xls
浦城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