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2024年8月教师招聘信息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于2020年11月开办,是隶属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现有园博总园(滨水北里30号)、海韵分园(滨水中四里7号)两处园址,园所环境优美,设备设施齐全,团队气氛融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6名
非在编教辅(教师岗)3名
顶岗教师1名(2024年10月-2025年3月)
保育员5名
厨房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非在编教师、非在编教辅(教师岗)、顶岗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热爱幼儿、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4)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5)面试项目要求
①片段教学(现场抽测)
②教学技能(弹、唱、跳、画展示)
2.保育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
②相关技能测试
3.厨房人员
(1)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持健康证。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3)有炒大锅菜和制作面点经验,持厨师证或相关行业资格证者优先。
(4)面试项目及要求①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②相关技能测试
三、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向者请扫码下载相应附件进行个人简历填写,简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指定邮箱jmybyey@126.com(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附件:
(1)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教辅应聘个人简历
(2)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非在编后勤人员应聘个人简历
2.联系电话:
梁老师:13559223337
庄老师:13275000875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
五、面试
1.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2.非在编教师、非在编教辅(教师岗)、顶岗教师面试项目及要求:
(1)主题画:根据命题进行绘画,材料由幼儿园提供。(2)弹、唱、跳:现场抽签曲目,看简谱视唱并弹唱同首曲目,总用时3分钟以内,自备一支2分钟的舞蹈及音乐。(3)片段教学:根据命题设计教案进行备课(20分钟)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4)回答面试考官若干问题。
3.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背景审查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工作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集美区滨水北里30号)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海韵分园(集美区滨水中四里7号)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