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5月教师招聘公告(107名)
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2024年5月)
因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义务教育招生规模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精神,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新增招聘中小学教师107人,从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中择优录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六)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列入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省属公办师范大学(校名含“师范大学”,下同)及上海音乐学院、南京理工大学、集美大学等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的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部属、省属公办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4.福建省外省属公办师范大学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优秀毕业生;
5.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6.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本科:1998年7月后出生(含7月,下同);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7月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6月1日上午10: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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