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5年长乐区“好年华 聚福州”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教师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和2025年长乐区新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现将2025年长乐区“好年华 聚福州”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博士、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三所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第二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及师范类本科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境外著名大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1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硕士研究生。
备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4、5。
长乐区属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参聘教师不得报考参聘岗位。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选岗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各岗位见附件1、2,本批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岗位优先用于第一类对象。
(二)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若无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4日下午4: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扫描下图中的报名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oa.fzedu.pub/edc/formview/q15146)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