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师范类教师专场招聘公告
2024年长乐区师范类教师专场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教师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和2024年长乐区新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现将2024年长乐区师范类教师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福建省内高校公费师范生;
第二类:研究生,要求具有师范学习经历的研究生,师范学习经历指本科阶段是师范生或研究生阶段取得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第三类:省内高校应届优秀师范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第四类:师范类本科生。
长乐区属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选岗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分三场进行,第一场组织第一类对象报名、直接考核、选岗;第一场招聘未用完岗位,用于第二场招聘第二、三类对象报名、面试、选岗;剩余岗位用于第三场招聘第四类对象。
(二)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研究生报考者,在报名时若无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其它报考者需持有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6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扫描下图中的报名二维码或登陆网址(https://oa.fzedu.pub/edc/formview/ud76gh)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