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公告
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公告
我区于2024年2月22日发布《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公开招聘26名新任教师,具体详见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tzgg/202402/t20240222_4780559.htm。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师资补充工作,现面向社会追加招聘65名新任教师(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备2年(24个月)相应学科任教经历的人员。
本场招聘会不面向福州市(含县区)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参聘人员)报考,需在体检前(具体时间将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下同)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非编制内在岗人员报考,需在体检前提供经相应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符合公告要求的在编人员、参聘人员、非编在职人员无法于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函的,取消其报考及拟聘用资格。
二、追加岗位计划
追加岗位计划招考单位、学科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需满足的基本条件、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考试办法、体检与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学历学位及专业说明、联系方式等招聘相关事项参照《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2024年2月22日发布的26个岗位及本次追加的65个岗位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报名,即相同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将叠加一并使用,不再分设。
3、报考具备2年相应学科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需明确任教学科、任教起止时间、个人表现等)、工资银行流水、社保缴交情况等材料;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会解释权归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
附件:2024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追加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pdf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