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优秀教育人才教师招聘公告(73名)
2023年长乐区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吸纳引进更多的优秀师资人才来航任教,2023年长乐区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教育人才73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博士,2023届公费师范生和专业对口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
第二类:其余高校硕士、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师范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和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长乐区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体检前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各岗位详见附件1。其中,各学科第二类招聘对象岗位数为现有各岗位减去本次招聘中第一类招聘对象的相应岗位数。
(二)年龄要求:博士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7月16日前取得。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7月16日前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五)开考比例要求:第一类招聘对象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1:1及以上;第二类招聘对象按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确需开考的岗位,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长乐区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具体岗位开考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18:00止。
报名要求:采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扫描应聘报名二维码(下图)或登录网址https://oa.fzedu.pub/edc/formview/ccaush 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