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154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福州市马尾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马教综〔2018〕210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教师154名,其中中学教师31名,小学教师75名,幼儿园教师43名,职专专业教师5名。面向已在马尾区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编内教师7名。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时提供经相应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以上材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原件扫描,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mwqjszp@163.com,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函》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其中招聘岗位分为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
参聘岗位招聘的人员将按照《福州市马尾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马政办〔2021〕79号)要求,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内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