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在职教育人才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区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我区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市级以上骨干教师5名,行政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邮箱 | 联系电话 |
初中语文 | 1 | mhszbgs@163.com | 13655021856(林老师) 13655021727(江老师) |
初中数学 | 1 | ||
初中英语 | 1 | ||
初中生物 | 1 | ||
初中地理 | 1 | ||
行政干部 | 1 |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申报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申报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骨干教师条件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2.教育教学能力强,任职期间所任学科满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同类学科教学中发挥示范作用。(应聘时要提供五年县(区)级以上统考成绩排名等证明教学能力的佐证材料。)
(四)行政干部条件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个人教学成绩优秀。
2.在省二级达标及以上学校具有五年及以上(含五年)完全中学教务主任工作经验,负责初中教务和初高中衔接等专业工作。
(五)相关条件说明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属编制内人员申报的需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申报函》。其中,福州各县(市)区属学校编制内人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主要负责人及人事部门签名并加盖公章。福州市民办学校的申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在职人员申报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符合要求的《同意申报函》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详见本公告附件2,网络报名需提交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学校邮箱(mhszbgs@163.com,邮件以“姓名+学科”命名),并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拨打高新一中办公室电话13655021727(江老师)确认收件情况。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等均须于报名第一日(含)前取得,落款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前。
3.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需于报名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州高新区一中办公室资格审核(地址:闽侯县南屿镇南旗桥下路23号)。面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由区教卫局统一组织体检或由本人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申报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应聘资格;B.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C.未能按时来档或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卫局牵头,统一向全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严格按照人才引进相关程序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招聘,区教卫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结果报备区党群工作部。
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六、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1.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2.监督电话:0591-38201568
附件1福州高新区在职教育人才报名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材料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