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236名)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1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236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236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含中职、初中):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2.小学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按应聘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报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思政、历史及人文教育等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科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4.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同时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备会计证,校医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具备医师执业证书优先录用)。
5.福州高新区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含)以上我区区属公办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各完小校、公办幼儿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由所在临聘学校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研究生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报考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原则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3.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相当于放弃报考资格。
日期 时 间 | 6月28日 | 6月29日 | 6月30日 |
上 午 9:00-11:00 | 幼儿教师、中职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 小学学段语文、品德、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 | 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
下 午 2:30-5:00 | 初中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 小学学段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 | 临聘转编外合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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