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高新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0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38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384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对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考生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报到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
8.原则上优先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教师(含中职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含特教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本学科招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等文科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普通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4.工作人员(档案管理、行政职员、财务人员)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档案管理岗位中档案管理、档案学专业无需工作经验,财务人员要求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验),同时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岗位中档案管理、档案学专业无需教师资格证,财务人员要求具备会计证)。
5、返聘退休教师
国内中小学、进修院校、教科研机构的退休教师,并获得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学科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一定年限相应学科的教学经验,男性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女性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6、福州高新区临聘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含)以上我区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由福州高新区临聘学校推荐。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报名时间:8月17日至20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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