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公告
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公告
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共招考152名教师。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要求及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二)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并缴费。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22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表一至表四(含各附表下方“其它说明要求”)和附件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中的说明,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须按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中的说明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fuzhoujiaozhao@vip.163.com)。
符合条件的部分应聘人员(指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本公告附件一中的17至20号、28至3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已签订聘用合同现在聘市属学校担任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等)须先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fuzhoujiaozhao@vip.163.com)(相关证件、证书可拍照为图片等形式汇总成单一压缩件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均以“教师招考+姓名+应聘岗位号”方式命名,如“教师招考张三应聘10号岗位”),经邮箱回复(请应聘人员务必实时登陆邮箱查看)告知收件且初核通过后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报名平台报名。上述人员未将报名材料先发至指定邮箱、未获收件且初核通过回复而直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报名平台报名的,报名资格无效。报名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时间安排: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为3月16日;其它人员为3月17至18日。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参考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提交有关报名材料。附表中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
(四)报名资格初审
1.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由市妇联负责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随时跟踪留意后续情况。建议在3月22日报名截止当天再次登陆确认报名结果。
3.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报名平台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需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7至20号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jszpksgsgg/20200217/9844.html)。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由福建省教育厅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留意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笔试时间由福建省教育厅确定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按时参考(其中,报考17至20号岗位的应聘人员,仅参加笔试当天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应聘17至20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公布。
(三)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面试资格审核由市妇联负责。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市属学校岗位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面试由市妇联负责。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商调等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其中,本公告附件1中的表一17至20号岗位、表四在职教师岗位递补截止时间予以适当延长,具体另行通知)。除本公告附件1中的表一17至20号岗位、表四在职教师岗位外,其它岗位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学科招考岗位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补充招考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安排由市教育局负责另行发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6.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8.本公告附件1表四在职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岗位。
9.市妇联所属学校岗位拟聘用人员体检、暑期岗前培训、工作单位安排及报到等相关事项由市妇联负责。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拟于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下同)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40647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2.本公告中的市属学校指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市教育局指福州市教育局。
3.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由市妇联负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根据榕教人〔2018〕29号文件,为缓解部分市属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市属学校拟继续通过笔、面试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若干名(招聘条件、办法等可暂参考《2019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公告》〈见福州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1906/t20190626_2926040.htm〉。具体以拟另行发布的2020年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为准),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0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均需获得2020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
有意向应聘福州市属编外合同教师但未能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可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在“委托考试”模块中的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由于具体招考计划数未定,学科岗位计划数暂用“1”表示,具体以后续拟另行发布的2020年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为准)中报名,并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拟计划应聘市属学校学段学科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已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且有意向应聘福州市属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因可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必另行上述操作。
后续市属学校如有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并发布公告,符合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并取得2020年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的未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附件:1.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情况表(含表1至表4).pdf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