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浙江省舟山市教师招聘公告(29名)
2022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新城区域学前教育和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29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未参加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佐证材料,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八)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九)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十)已签订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十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2年6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教育网: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者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5日12:00前登陆网址:8.136.245.40:8042/login,填写相应内容,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教育网。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2022年7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密切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内容。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应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并提供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舟山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初定2022年7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并密切关注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内容。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信息技术、体育、美术设计、舞蹈、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还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特殊教育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技巧。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有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有笔试、面试但无专业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附件1:2022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教师计划表.wps
舟山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