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2020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二)
舟山市普陀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二)
为补充我区2020学年幼儿教师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舟山户籍、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本科学历的放宽到一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
4.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5.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
现场报名时,考生要提交健康申报表,出示近2天内手机查询的活动轨迹和“浙江(舟山)健康码”绿码截图,其中在近14天有在浙江省外旅居史或非绿码的考生,还需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
1.报名时间:7月9-10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3室,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报名携带材料:
1)《2020年普陀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普陀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
3)近2天内手机查询的活动轨迹截图(查询方法见附件3)
4)近2天内支付宝显示身份证号的浙江健康码绿码截图
5)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和身份证
6)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学历证书
7)幼儿园工作年限证明和工作年限内年初及年终工资单复印件,须所在幼儿园盖章。其中2017-2019年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不提供工资单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打印复印后按序整理装订,其中户口簿、身份证、幼师资格证、学历证书须提供原件审核。考生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现场报名结束后,笔试的考试序号随机产生,并于7月13日17:30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牢记本人笔试试场号和座位号。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上课,其中技能测试分绘画、即兴弹唱和形体表演。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
(二)技能测试
1.绘画:根据指定的某一对象,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含此对象的生动有趣的故事画,绘画题目自拟。绘画所用材料由考场提供,绘画时间30分钟。
2.即兴弹唱:根据指定内容用钢琴即兴弹唱(准备5分钟)。
3.形体表演:舞蹈、健身操、武术自选一项。考生预先准备,要用到伴奏的,自备U盘内只拷贝伴奏歌曲。
即兴弹唱和形体表演总时间5分钟。其中即兴弹唱约1分钟,形体表演控制在4分钟以内。
(三)上课
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上课。备课45分钟,上课10分钟。
五、计分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绘画40分、弹唱30分、形体表演30分),以30%计入总成绩;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从进入技能测试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上课考生。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技能测试而放弃技能测试的,不再递补;通过技能测试入围上课而放弃上课的,不再递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当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上课成绩、绘画、即兴弹唱、形体表演成绩顺序比较,高者排位在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考试安排
考生随带身份证和考试相关用品参加考试,考生要认真阅读并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考生须知》(附件4)和《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考场规则》(见附件5)。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考试项目
时 间
地点
笔试
7月14日14:30进考场
15:00-16:30考试
普陀区成人教育中心
(沈家门荷里路12号)
技能测试
7月15日8:00报到
东港幼儿园(普陀小学正南面)
(海珠北路131号)
上课
7月15日13:00报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从进入上课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区教育局:0580-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九、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2.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3/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3:普陀区教育局教师招聘考生近期活动轨迹查询方法.doc
附件4: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5: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考场规则.doc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