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航海学校2020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舟山航海学校
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舟山航海学校创办于1990年7月,由董建华先生提议,舟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系浙江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全省34所课程改革试点学校之一,省示范性实训基地,省级中职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87亩,建筑面积3.3万㎡,在编教职工115名,在校生近1200人。学校以航海类和建筑类两大专业群为专业发展方向,涉及船舶驾驶、轮机管理、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等10余专业。其中船舶驾驶、轮机管理是省级特色示范专业和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另有“船舶驾驶”专业自2018年起与浙江海洋大学“航海技术”专业实现“3+4”中本贯通。
为进一步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户籍
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要求
考试形式
备注
思想政治专业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面试
本科专业必须为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电焊实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本科:机械类、电气类
研究生: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必须具有焊工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
http://zsjy.zhoushan.gov.cn。
(三)舟山航海学校网站:www.zsms.cc。
其中舟山航海学校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不限;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4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中午12:00止。咨询电话:0580-8232115,王老师 13868201521。
(二)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5.本人简历;
6.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报名表为WORD版本)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362215061@qq.com(打包的邮件名称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将通过邮箱进行回复,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27日下午公布在舟山航海学校网站(www.zsms.cc)上。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舟山航海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
(一)思想政治专业教师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采用为结构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结构化面试50%、说课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二)电焊实训教师
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结构化面试50%、说课50%合成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合成最终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还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航海学校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教育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航海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正式事业编制),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相关要求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80-2600333(舟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80-8232103(舟山航海学校)。
舟山航海学校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