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2020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
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是首批国家级重点职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中职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地、首批30所浙江省中职名校、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学校现占地面积330亩,校舍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其中实训场所面积3.2万平方米,实训设施设备4800万元。现有全日制教学班112个,在校生4000余名,教职员工400余名。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特级教师、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杰出教师、浙江省中职名师等一大批优秀教师,有省、市级职工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5个,学校下设海洋工程部、港口机电部、港口物流部、海洋旅游部4个系部, 19个专业, 8个国家级、省级示范和特色专业,年社会培训规模达1.5万人次左右。
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学校。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秉承“明德崇技、立志修业”的校训,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示范,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实现了规模、质量、效益同步增长,促进了学校的跨越式发展,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高技能型人才支持。
为进一步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户籍
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要求
考试形式
备注
电子电工专业教师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不限
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拥有与岗位相适的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应聘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必须依据其全日制本科专业报考。
车辆工程专业教师
2
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工程专业;
机械专业专业教师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机械工艺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专业;
财会专业专业教师
1
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
拥有助理会计师证书及以上,且具有三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zsjy.zhoushan.gov.cn。
(三)舟山职业技术学校网站: www.zsjsxy.cn
其中舟山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不限;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4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80-8252110,姜老师 13567659157。
(二)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报名表为WORD版本)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709886149@qq.com(打包的邮件名称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将通过邮箱进行回复,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27日下午公布在舟山职业技术学校网站(www.zsjsxy.cn)上。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所有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筹)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合成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还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筹)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教育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者,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筹)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80-2600333(舟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80-2623310(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