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普事聘公2019003号
为适应普陀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中小学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1
中小学语文
10
小学教育(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2
中小学数学
7
小学教育(数学)、会计学、审计学、数学类、统计学类
3
中小学科学
4
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4
初中社会与历史
3
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人文教育
5
中小学音乐
4
音乐与舞蹈学类
6
中小学美术
2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7
中小学体育
6
体育学类
8
中小学信息
3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注: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与之对应学科的招聘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2.专业类别按照教育部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审核(参考以下网址)。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82/201210/143152.html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浙江生源或浙江户籍(以2019年3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中小学体育、信息户籍不限。
(四)学历、年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1989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五)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形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在4名及以上的,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2倍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3名及以下的,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数。被核减的计划数,根据实际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16:00前,将《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到1597505526@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学科+姓名。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报中小学体育、美术、音乐、信息岗位的在2019年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报中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初中社会与历史岗位的在2019年4月18日—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没有经过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
2.确认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邮编:316100,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提交材料:填写好《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暂不要求)、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等。上述材料按顺序准备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应聘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语文、数学、科学、社会与历史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上课;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办法在现场确认前公布,请关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须参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并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六)公示聘用人员应在2019年8月2日前到岗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52075。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三)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3/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1: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doc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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