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教师招聘网 各市直达:  杭州 湖州 嘉兴 金华 丽水 宁波 衢州 绍兴 台州 温州 舟山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52名)

发布时间:2024-10-1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决定赴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温州大学,面向全国及国(境)外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1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选聘计划数为33名,具体岗位详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附件1)。

温州大学专场:选聘计划数为119名,具体岗位详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温州大学专场)》(附件2)。

对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未能完成的选聘计划数,将调整至温州大学专场进行公开选聘,具体岗位数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下同)另行发布。

二、选聘对象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3. 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4.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39所重点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一流建设学科”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6.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生。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相应“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39所重点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5。

(二)温州大学专场(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荣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本科阶段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含)以上荣誉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6.浙江省内普通高校设立的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7.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阶段获校级(含)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8.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综合成绩)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30%(其中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40%),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报考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排名不限;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要求的,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期间毕业,且于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视同2025届毕业生,其他届别以此类推,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4.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选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由选聘单位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

6.持有选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其中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已被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