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龙港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2024年龙港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浙江省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龙港市科技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培养拔尖人才,打造龙港教育质量新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骨干教师等共22名(不含非编学科竞赛教练),其中高中数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物理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化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生物学科竞赛教练2名。特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及骨干教师计划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学科 | 计划 | 合计 | |
学科竞赛教练 | 特级(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 | |||
1 | 高中语文 | 4 | 4 | |
2 | 高中数学 | 2 | 2 | 4 |
3 | 高中英语 | 2 | 2 | |
4 | 高中物理 | 2 | 2 | |
5 | 高中化学 | 2 | 2 | |
6 | 高中生物 | 2 | 2 | |
7 | 高中政治 | 1 | 1 | |
8 | 高中历史 | 2 | 2 | |
9 | 高中地理 | 2 | 2 | |
10 | 高中通用技术 | 1 | 1 | |
合计 | 8 | 14 | 22 |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学科竞赛教练,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担任本学科竞赛教学的高级教师,近5年辅导学生参加国家集训队、入选冬(夏)令营或者获得奥赛省金牌(一等奖)、国家银牌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高中或大学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赛全国决赛并获一等奖。
(三)骨干教师
在职教师,荣获省教坛新秀、设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县(市、区)教坛新秀(限温州市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6月7日。
2.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格式文档,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职称+毕业学校(PDF格式),具体见附件1、2。报名材料上传邮箱:lgsshsyjzp2@163.com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谈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三)综合考核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招引工作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业务测试和上课考核三项。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面试答辩和上课考核。
竞赛教练:面试答辩和业务测试(学科知识能力测试、讲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引进人员与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6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招引前引进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可按规定交流至本市其他学校工作。提前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享受待遇
(一)薪资待遇。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和学科竞赛教练的薪资待遇可以商议后,报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其他人才原则上按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职称聘任。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聘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三)家属安排。若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交流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人才优待政策。
(四)人才待遇。
①配售配租住房。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赠送一套141m²-190m²配售型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BC类、DE类、F1类人才,分别配售140m²、120m²、90m²人才住房,购房价格分别为备案价的50%、60%、70%, 向ABC类人才免费配租120m²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DE类、F类人才分别配租90m²、40m²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 累计不超过5年。AB类人才可全额申请公积金贷款,CD类和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50%。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
②租房补贴。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全职引进,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
③对新全职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人才安家补助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五)引进的非编人才待遇:参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第8页第3点“柔性人才”的待遇,每年将给予30万元至150万元服务经费(不再享受配售住房优惠待遇)。特别优秀的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
(六)为优秀青年教师搭建名师培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提升、海外研学、名校跟岗研修、短期集中研修等项目。
五、其他说明
(一)引进优秀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人事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经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辞职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二)对民办学校经同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通过人才考核及招引程序,予以全职招引进到我市公办学校工作,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等人才优惠政策。
(三)新拟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四)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学科竞赛教练教师资格证书最晚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本次招引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会同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 0577-59911863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附件: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