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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第二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教政〔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第二次开展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

1.“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各省(市)重点师范大学和第一批被温州大学录取的本科应届师范毕业生;

3.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师范毕业生,或部属师范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或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 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5.具有洞头户籍或原为洞头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洞头教育事业作贡献;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专业;

5.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学科全国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合格证。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

2.报名程序: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做好PDF文件上传附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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