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教师招聘公告(98名)
关于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委人办〔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1.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11月5日(星期六),温州大学(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2.其他各高校专场招聘会:若有招聘需求另行发布公告,程序同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办学校招聘98人(温州大学专场优先录取,若招聘未满额则根据需求另行组织招聘)。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本科生,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
3.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师范类本科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
4.“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全日制本科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2届或2023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22届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报考体育岗位的放宽到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7.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入学时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8.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允许报考普高学段中的政治、地理、历史。
9.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2022届或2023届毕业生,允许报考普高学段中的通用技术,职高学段中的汽修、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影像、宠物、会计、服装设计、计算机等专业课岗位。
(三)有关说明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4、9其中一条及以上的不限户籍,资格条件第5、6、8必须为温州户籍(生源),资格条件第7必须为平阳户籍(生源)。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3.报考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博士研究生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生本人面谈,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5.硕士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应或专业(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原则报考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发布
在平阳人才网、平阳县教育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预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本公告发布链接的二维码(附件2)进行预报名。
(三)现场报名确认
第一场现场确认时间:11月5日9:30-15:00。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招聘现场指定摊位。分学校接受现场报名,接收简历,现场面谈,接收报名表。每位报考者同一学段限报一个岗位,仅网上预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放弃资格论处。
报名对象按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其中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平阳县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温州籍(或平阳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2023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入职一年内完成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提供。
5.师范类证明材料。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以报考条件第1、4、9条和第6条非师范类报名的对象不需要提供。
6.其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等。以上证书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四)确定面试考核对象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进行预选。经面谈,按开考的岗位比例要求由招考单位确定面试考核建议人选。
(五)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资格审查。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学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的,可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本县紧缺的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职高专业课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2:1(若符合条件的考生达到3人及以上的必须按照3:1推荐上报)。招聘学校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核建议人选参加面试考核,报名对象要保证手机畅通,无法通知到的以放弃资格论处。
(六)组织考核
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为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考生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试课(模拟课堂教学)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准备60分钟,考核时间12分钟,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按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同分者,优先入围顺序为:①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③年龄小的考生;以上条件都相同的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素养面试答辩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若有对象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依次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名单公布之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跨县跨系统流动或辞职。
五、优惠政策
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享受《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委人办〔2021〕10号)等文件规定的人才奖励、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前需做的防疫准备
1.关注当地防疫要求。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形势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平阳县教育局网站及考点所在地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遵守考试防疫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主动向县教育局咨询(0577-63886319),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
2.按规备好核酸报告。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并符合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考前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返浙后还须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参加考试。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7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
3.如实填写健康状况。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须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参加考试前,须如实填写《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自行下载附件4填写),并按本人报名参加考试岗位数打印1至3份,在每场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未主动提交该表的,视为考生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二)重要提醒
1.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对于入场检查发现“温州防疫码”正常、该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可复测)以上的考生,考前7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10天内没有国外旅居史,经疫情防控专家组综合评估基本能够排除的,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如不能排除的,不能参加考试,由120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因疫情防控规定而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当地及《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赴其它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程序同温州大学招聘会的程序。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四)平阳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作为应聘对象参加本次招聘。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0577-63886319、63886317。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附件:1.平阳县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平阳县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平阳县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学科对应专业目录
4.平阳县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关于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