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43名)
2021年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以下简称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及指标
合同制教师143名,具体招聘计划指标详见《2021年苍南县公办幼儿园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表》(附件)。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幼儿教师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二)资格条件
1.年龄: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或获得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对象,年龄可放宽到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和生源(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大专学历考生限苍南户籍或生源;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以放宽为温州户籍或生源。
3.学历: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类别,须在聘后一年内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
6.报考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7时。2021年已经报考我县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人员性质: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是指我县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二)薪资标准:平均工资标准不低于7.8万元/年(包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特岗津贴),以后原则上每三年根据我县实际及周边县市区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整。县教育局根据合同制教师的工作量、教龄、职称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制定发放办法。
(三)专业发展:参加评先评优、业务评比、专业发展培训等与事业编制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享受全日制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县教育局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负责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统一调配、业务培训、教研指导、年度考核等工作。
(四)聘用制度。实行一学年一聘用,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或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的,经查实后立即予以解聘,被派遣单位解聘后其他公办幼儿园不得将其聘为劳动合同制教职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具体招聘程序与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至24日17时。到期将关闭报考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
http://cnxq2021.kingsit.cn。
注册报名时,要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若考生服从调剂到其他岗位类别的,要填报调剂岗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类别。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证书;
(5)年龄可放宽的对象,还需要提供资格证明的证书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4日17时—7月25日17时。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补交材料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17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因材料未齐全的未通过者,可再次补交材料并接受资格初审,无法更改报考岗位类别;逾期无法补交材料。
4.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6.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4日9时-8月7日9时。已完成缴费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表(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准考证在整个招聘过程均须使用,务必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1年8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等。专业知识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服从现场防疫管理,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点报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浙江“健康码”、健康承诺表。
6.笔试成绩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入围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最高比例为1.5:1,入围面试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合格人数不足比例时,将按笔试成绩递补。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未按规定时间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3.应交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随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复审合格者交齐复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⑴《2021年苍南县公办幼儿园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作为材料封面。(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内自动生成,资格复审期间开放打印)
⑵本人身份证;
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两页)或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⑷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普通话等级证书;
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择业期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试课
(1)试课对象的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均入围面试。
(2)试课内容:苍南县域内公办幼儿园通用的现行教材(具体为《幼儿园完整儿童活动课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3)试课分值(100分):试课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说明:试课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不递补试课对象。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1.对象:根据招聘总成绩,按计划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前教育专业优先;③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④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⑤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组织: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3.标准: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半年内已取得以上证件的人员可凭证申请免检。
(七)公示
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3天。报考对象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取消下年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
(八)择岗
预录取对象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照“报考岗位优先”原则,在岗位类别内依次选择相应岗位,跨岗位类别的调剂对象在该片区预录对象之后选择岗位。
(九)组织调剂
若某个类别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则在岗位类别未被预录而有填报调剂岗位的面试合格对象中,按“调剂岗位优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调剂对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调剂顺序为:①学前教育专业优先;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③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若某个类别招聘岗位经过两轮调剂后仍有空缺的,则在未被预录而有填报服从全县内调剂且有参加笔试的对象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另行组织面试)。调剂对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调剂顺序为:①学前教育专业优先;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③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相关补充公告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9月1日前到相应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性质为非事业编制教师,并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543、64758278。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
附件:2021年苍南县公办幼儿园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表.docx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