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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台州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2022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决定公开招聘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以下简称临海市机关幼儿园)创建于1956年,是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下属公益二类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幼儿教师6名。

(二)招聘对象:第一、二类录取的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3)院级优秀毕业生,且获过1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2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校级专业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扫码报名的方式(二维码附后),请将本人所有与报考条件相符的材料同时上传。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

2.采取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9:00—12: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具体地点:东门内网球场。报考人员须符合浙江师范大学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报名。

  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报名点(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报名对象: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14:00—16: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经查验“行程卡”且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方可进入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与临海市机关幼儿园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考试当天,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地点: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考试采取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3.此次考试招聘结束后,若仍有剩余名额,视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招聘。

(四)办理签约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拟签约人员直接与临海市机关幼儿园办理签约手续。

(五)体检

  签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录)用。

(六)资格复审与考察

  签约毕业生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个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原件交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录)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录)用人员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八)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录)用。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录)用资格。签约对象办理签约手续后,不得“跳槽”擅自解约。

(三)聘(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临海市机关幼儿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报考人员须提前熟悉现场报名点的疫情管控要求,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遇疫情变化,管控要求将动态调整,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人才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未尽事宜,可向我园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6-89390116,1526888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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