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师招聘公告(14名)
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区委办发〔2008〕70号)、《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幼儿教师8名,共计14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普通话要求: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暂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四)教师资格要求: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但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予转正,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五)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的学科相符。
(六)学历要求: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019年8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储备员额教师放宽到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七)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2019年8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储备员额教师年龄要求按区内有关文件执行。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衢江区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4月2日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过程的后续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4月3日9:00-4月9日17:00。
(2)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交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补充信息填写:因部分信息无专门栏目填报,请在报名平台的“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进行补充:
①普通话等级信息:取得普通话等级的人员填写,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等;
②教师资格信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的人员需填写,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取得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上述补充信息①-②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否则可能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相应的佐证材料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否则将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
③低保信息。属低保户的应聘人员填写“低保”,同时在4月9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4月11日9:00时登陆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838580。
④兼报信息。因我区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入库对象的招考将同步进行,报考在编教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的岗位,有兼报意愿的应聘者(以下简称“兼报者”),只需报考在编教师的岗位时在“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填写“兼报**岗位(劳动合同制)”即可,无需在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的岗位重复报名缴费。因两个性质的招考在报名系统中同时报名,并同时组织笔试、面试且兼报者成绩两边有效,因此只限兼报相同学科的招考岗位,请在报名时认真确认所报招考岗位的性质(在编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慎重表达兼报意愿。我区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入库对象招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中,需要兼报者请关注,并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1年4月4日12:00-4月10日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1年4月5日12:00-4月11日12: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人数达不到的,按比例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
(2)报考岗位核销的,应聘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4月14日-4月17日,笔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8日。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衢江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2021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2,所填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与报名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归还考生),并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的顺序排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3),以及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幼儿教师还需进行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学科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名次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名次并列。
(六)体检
根据岗位名次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学科名次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所有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名次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不再递补。
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教师招聘的报名资格。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6个月以上的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等文件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受聘人员首次聘用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区内学校间调动,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调离衢江区教育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入职后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及农村教师外地单身青年租房补贴。
2.为提高资格复审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下载《2021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贴好照片、手写签名),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需的材料复印件按规定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报考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4。
3.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5.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6.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7.对报考条件等需要咨询的,请与衢江区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570-3838580,qjqjyjrsk@163.com。
8.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9.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