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经贸学校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宁波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宁波经贸学校(原宁波市第九中学)创办于1956年,是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坐落于学术氛围浓厚的南高教园区,占地121亩。学校获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浙江省首批中职名校、浙江省首批中职“双高”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浙江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学校曾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贡献奖、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荣誉。
“让每一个学生成为更好的自己”是宁波经贸学校的育人使命,培养“肯奉献、会工作、能发展、懂生活”的学生是学校的育人目标,“发展教师 成就学生 服务社会”是学校的办学宗旨。
宁波经贸学校是宁波市首批综合高中试点校。为适应未来综合高中的发展需要,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化学教师1名。
一、招聘信息
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6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的,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国优计划”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专业不符时,可按取得的教师资格相应学科报名。
二、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18日。
2.报名网址:
https://nbeea.nbedu.net.cn/#/teacherE?No=603&type=2&newsId=1973 。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9月20日(周六)9:00-14:00。
2.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3.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18日。
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页面链接https://nbeea.nbedu.net.cn/#/teacherE?No=603&type=2&newsId=197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统招岗位视同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报名
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9月20日(周六)9:00-14:00。
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
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公告附件,可下载打印)、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相关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按要求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非教师岗位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形式,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组合方式,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教师岗位: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部分教师岗位需要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面试主要考察开展教育工作的综合素养;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公共知识等。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同一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试讲成绩或面试成绩不足70分、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非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照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笔试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60%+笔试成绩×40%;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采取试讲+面试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取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40%+面试成绩×60%;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或无笔试成绩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统招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安排。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学校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期间仍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其他事项详见宁波市教育局公告。
网址:http://rsj.ningbo.gov.cn/art/2025/9/9/art_1229676740_4679751.html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574-87296242;
邮箱:31919535@qq.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文华路222号。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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