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32名)
为深入推进宁波高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品质,结合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宁波高新区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教育简介
宁波高新区地处浙江省宁波市中心城区,紧邻宁波市行政中心,是宁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科技支撑平台,在全国173个国家高新区中综合排名位列第14位,已经成为“新生代”国家高新区的排头兵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预备队。目前,宁波高新区实际管辖面积38.7平方公里,下辖梅墟、新明、聚贤、贵驷4个街道,常住人口14.7万人。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3所、社区学院1所,现有事业编制教师共550余人。近年来,高新区教育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党建领航,全力推进教育生态净化发展;坚持质量为本,全力推进共同富裕教育均衡;坚持人才强教,全力推进教师队伍卓越培育;坚持精准联动,全力推进教育资源保障优化,全区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
1.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院校(6所)毕业生及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以2023年10月19日为准)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
3.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院校(6所)毕业生;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毕业生;③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不含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专业综合测评或绩点前50%的应届毕业生。
4.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学历学位及综合成绩条件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院校(6所)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要求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4.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匹配(见附件1)。
6.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即199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4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和指标
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2名(见附件1)。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8:30—2023年11月1日上午11:00
报考人员通过https://www.wjx.cn/vm/hl9Hbra.aspx# 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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