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30名)
2023年象山县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等详见《2023年象山县赴南师大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
4.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对象
报考人员为以下对象之一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生源不限:①本硕专业方向一致;②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③全国36所高校、36所省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可以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2.全国36所高校、36所省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第一段(批次)录取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不限;
3.高考第一段(批次)录取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象山户籍或象山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下同);
4.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高考第一段(批次)录取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象山户籍或象山生源。
五、报名和现场审核
1.网上报名: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3月1日13:00点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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