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教育局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63名)
宁海县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宁海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浙江省,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高考一段线及以上录取的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部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限师范类),允许报考教师资格和专业均相符的中学、小学学段学科岗位。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师范类别,不限户籍,允许报考教师资格和专业均相符的中学、小学学段学科岗位。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教师6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23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与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
1.网上预报名:2022年12月21日9:00时至2022年12月23日17:00时止。应聘人员用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照要求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