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选聘“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进一步加强区域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打造具有海曙辨识度的“专曙优学”名片,经中共海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范围
(一)A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级教育管理名家;正高级特级教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校(园)长;市级及以上名教师;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B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骨干;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一等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C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智慧教育或数字校园建设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学术带头人;竞赛类金牌教练以及各类紧缺专业人才。
三、相关待遇
选聘的“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需经海曙区相关部门认定后,并根据海曙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建设实施办法落实相关待遇。
四、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须为事业编制身份,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优良,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管理经验,能适应选聘岗位工作需要;
2.目前在教学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上,并在当地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A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0周岁以下,即1972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B层次人才、C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B层次人才中的全日制博士,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聘条件人员请在2022年11月25日18:00--2023年7月31日12:00通过https://wj.qq.com/s2/11124599/ba80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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