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2022年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准考证打印、专业技能测试及笔试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3月2日)与《关于变更宁波市镇海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核方式的公告》(3月10日),现将宁波市镇海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准考证打印、专业技能测试及笔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安排
岗位 | 准考证 打印 | 专业技能测试 | 笔试 | ||
第一类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历史与社会、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历史 | 5月25日 9:00 至 24:00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 5月28日 -11:00 | 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庄市街道陈倪路75号) | |||
第二类岗位: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 | 5月28日 | 镇海区骆驼中学(骆驼街道荣骆路372号) | 见后续公告 | ||
第二类岗位:中小学音乐(舞蹈)、中小学体育 | 5月29日 | 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
第三类岗位:职高专业课 | 6月1日 9:00 至 24:00 | 见准考证 | 见后续公告 |
1.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地址: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每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无法打印。第二、三类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与笔试准考证一致,请妥善保管。
准考证打印事项如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笔试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与准考证(缺一不可),按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提交当天的《健康申报表》和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扫描场所码并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试场参加考试。
二、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镇海区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在招聘工作实施期间,考生应尽量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包括参照中高风险管理,下同)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并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持续关注好自身健康状态。
3.在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等环节,考生在入场时须现场扫描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并全程佩戴口罩。“行程卡”无异常、“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试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场:
(1)“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异常的。
(2)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3)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镇人员,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的。
(4)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5)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取消报考人员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防疫具体要求以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三、联系电话:0574-86276772
附件:健康申报表.docx
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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