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根据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1.2022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按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现在鄞州区教育局(含东钱湖镇)下属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以公告发布之日(含)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鄞州区幼儿园在库教师信息为准]。
鄞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详见附件1)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鄞州区(含东钱湖镇)幼儿园在库教师户籍不限。
(五)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专业。
(六)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暂不做要求)。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2年3月27日至3月29日(8:30--17:30报名通道开放),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按提示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考序号,报考人员须通过报考序号进行后续的修改及报名初审结果查询工作。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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