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12名)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根据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1. 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按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鄞州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非编教师(以2021年12月底宁波市数字编办综合应用平台“编外在职”入库人员为准)。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曾获得区(县、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人员。
鄞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内;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对象限男性及定向招聘至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内。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届应届毕业生暂不做要求)。
(六)具有相应的专业学习背景。(详见附件1)。
(七)鄞州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任教的人事代理制教师(以鄞州区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公司双方确认的定向服务人员名单为准),可按本人所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中小学教师岗位。
(八)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类别、指标数及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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