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体育教练员公告
2024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体育教练员公告
为充实学校体育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体育教练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教育局下属中小学体育教练员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
招聘 岗位 | 招聘计划 | 户籍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格、技能要求 | 备注 |
篮球教练员 | 1 | 浙江省户籍(生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不限 | 具有篮球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或获得篮球项目浙江省省运会前三名以上成绩。 | |
田径教练员 | 1 | 浙江省户籍(生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不限 | 具有田径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或获得田径项目浙江省省运会前三名以上成绩。 |
注:浙江省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浙江省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科(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路32号)。
2.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或获得浙江省省运会前三名以上成绩等证件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县外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
1.专业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直接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根据岗位的专业特点,展示相应专项技术。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模拟上课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模拟上课对象。入围模拟上课对象将在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
2.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模拟上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和模拟上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专业测试或者模拟上课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体育教练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参照《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该岗位确无递补对象为止。
(三)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五)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22583、0578—6824892、0578—6835193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6822270
监督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30329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78-6831209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