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5名)
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参加招聘部分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5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计划中关于学历、专业、户籍(生源地)和其他要求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2.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中的景宁人社专栏(http://www.jingning.gov.cn/col/col1401782/index.html)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中的景宁教育专栏(http://www.jingning.gov.cn/col/col1228991759/index.html)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11:30为止(https://www.wjx.top/vm/eedLPem.aspx#),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
网络报考人员将《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好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综合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报名时进行上传,留学人员还应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9:30-12:30,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招聘会现场,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到现场提交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材料与网络报考提交的材料相同)。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初审通过人员将会以电话短信方式告知笔试(面试)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交报考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地点在景宁,时间为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视报名人数而定,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认定,本次招聘推出的岗位,均为紧缺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之比不足1:3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研究生报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并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不再递补。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未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转正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其他人事管理事宜参照本县人事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看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咨询电话:
景宁县教育局:0578—5081341
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5092787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计划.xls
附件2: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