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020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020-08-04
因工作需要,莲都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保育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共公开招聘保育员37名。保育员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承担班级保育任务,负责照管儿童日常生活,做好班级卫生清洁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丽水市户籍的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79年08月12日以后出生),要求持有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或有相应工作经历。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保育孩子和卫生清洁的技能。
4.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注:已经在莲都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的保育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四楼407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或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编外用工报名表1张(附件1下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下载)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报考人数通过对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岗位匹配性比选,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陈述(自我介绍、考官提问)50分,技能展示(如讲故事)50分。
(三)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的,以职业陈述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学期中途有退休、辞职情况,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保育员按照莲都区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保育员)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能参加报名;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生到达报名点、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根据指引直接到达指定场所,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6.报名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退场,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7.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保育员)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莲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