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0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县中小学教师需求,经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青田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单位为青田县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具体岗位和职数见下表:
学段与学科 | 中学语文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招聘职数 | 6 | 4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根据各学段与学科要求,参加招聘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中学语文学科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高中、中职或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下表专业要求的。
报考学科 | 专 业 要 求 |
中学语文 | 本科: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类 硕士: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学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二)报名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高中、中职、初中或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下表专业要求的。
报考学科 | 专 业 要 求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网络工程(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 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信息技术教育方向)、教育技术学、网络工程、信息技术教育、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取得的,须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方可报名。聘用后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青田教育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青田县教育局。
2.报名必须本人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报名条件相适应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各学科教师招聘职数的2倍时,相应减少本学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本学科招聘计划。
3.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4日下午3∶00-4∶30。
领取地点:青田县教育局一楼第一支部活动室。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具体范围、题目类型等不作具体规定。
笔试地点: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水南公路107号)。
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于8∶45进场,正式开考后不得入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8月6日下午3∶00-4∶30。
2.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7日,地点在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面试形式为说课。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上午7:30集中休息室抽签,8:00开始面试,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并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因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青田教育网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22583(教育局),6824892(教育局),6822270(人事局)
监督电话:6830329(教育局)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