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8年度遂昌县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遂昌县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遂委发〔2017〕16号)精神,现定于2018年12月1日组织我县遂昌中学、县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2名,其中:遂昌中学计划招聘高中英语、地理、历史、生物教师各1名;县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初中语文、数学教师各2名,英语、社会、科学教师各1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报考人员的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和学历等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到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相应用人单位展位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外:①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学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①遂昌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岗位:报名该岗位考生,在报名后即到指定地点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面谈,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模拟上课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15分钟,面谈5分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当天与遂昌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②遂昌中学教师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范围为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内容由评委从高中教学内容中选择三个题目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当天与遂昌中学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以及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在6个月试用期满后,户口须迁入遂昌县。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和遂昌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遂昌中学和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578-8520351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监督电话:
遂昌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0578-8529602
遂昌中学纪检监督0578-8198238
遂昌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78-8528396
附件: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中学
2018年11月26日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