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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教育局2026学年教师招聘50名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9-2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6学年教师公告(第一批)

为优化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优质师资的需求,结合我市师资现状和2026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6学年在编教师(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湖市简介

平湖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依托“背靠上海、面向大海”的“两海”优势,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也是浙江省首批扩大经济 管理权限的17个强县市之一,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素有“金平湖”的美誉。2024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78.27亿元,财政总收入146.17亿元。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招聘范围一: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须满足附件2《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招聘范围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须满足附件2《岗位资格条件》中的相应要求。

四、招聘专场设置与岗位安排

为精准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本次招聘将按序举办两个高校专场。各专场独立组织,岗位实行“分批推出、差额递补”的原则。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专场时序安排

本次招聘严格按专场顺序开展,先行组织华东师范大学专场(第一站),待其全部招聘环节结束后,再行组织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第二站)。两专场报名、考试及签约环节独立,互不交叉。

(二)招聘岗位说明

1.岗位安排:见附件1。

2.岗位递补机制:华东师范大学专场结束后,对于该专场未达成招聘目标的岗位,将自动累计至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届时,这些岗位将与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的招聘岗位合并发布。华南师范 大学专场的完整岗位清单(含首站未招满的递补岗位)将于华东 师范大学专场结束后,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04586/index.html) 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正式公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 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 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04586/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 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华东师范大学专场(第一站)

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8日17:00前。

2.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第二站)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6日17:00前。

3.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同时填写《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6学年教师(第一批)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形式(登记表以“学段+学科+姓名”命名),发送至19905735711@163.com。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要:网上报名人员必须参加现场报名及确认,否则视作放弃;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也可直接到现场报名)。

4.华东师范大学专场(第一站)

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华东师范大学专场(第一站)

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116室(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

6.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第二站)

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日上午9:00-下午2:30。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7.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第二站)

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华南 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具体地点将与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的完整岗位清单一并发布。

8.现场确认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 2026 学年教师(第一批)报 名登记表》(见附件3);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

(4)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 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则须提供学校证明;

(5)学校(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报考要求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提供);

(6)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确认和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环节),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下发《考试通知书》。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数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其中招聘计划数1名的按1:6 比例、2名的按1:4 比例、3名及以上的按1:3 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形式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 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其中华东师范大学专场(第一站)笔试于2025年10月11日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第二站)笔试于2025年11月1日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教师职业认知等素质。华东师范大学专场(第一站)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0月12日在华东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华南师范大学专场(第二站)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1月上旬在浙江省平湖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 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签约

1.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招聘考试现场签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04586/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6年8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 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六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

5.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同时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255573(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7.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柯老师

0573-85557289、19905735711、0573-85236892、19905735381

浙江开放大学平湖学院

顾老师

0573-85110569

浙江省平湖中学

刘老师

0573-85087123

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

王老师

13857312499

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校:陈老师0573-85019417;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宋老师0573-85133960;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严老师0573-85219550。

附件1: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6学年教师(第一批)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docx

附件2:岗位资格条件.docx

附件3: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 2026 学年教师(第一批)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2026 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5:国内部分高校名单.docx

平湖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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