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55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全面推进秀洲“美好优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5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5名,其中小学23名、初中3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5年秀洲区“秀水泱泱•智汇秀洲”教育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
3.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要求的),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0月2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
4.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含视同)要求满足下列五类条件之一:
(1)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党、团)等荣誉;
(3)高校(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大学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含经亨颐实验班)师范类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最终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6日17:00。报考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