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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教师招聘公告(131名)

发布时间:2023-06-2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南湖区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公告

根据南湖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将2023年南湖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131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3.以下情形者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③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嘉兴市户籍(以2023年7月4日在册为准),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3年7月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7月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五)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7月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南湖区现聘的员额管理备案教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嘉兴市南湖区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中港路校区木铎厅(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858号),汽车可停到学校地下车库。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其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择业期考生还须提供承诺书(附件3)。

(3)嘉兴市户籍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件1)附后,报考者须按自己所对应的身份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23年7月7日前按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技能测试

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安排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技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下午13:00-17:00,技能测试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三)面试

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心理健康学科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各招聘岗位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初定于7月15日进行,面试点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内。面试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心理健康学科各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各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技能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总成绩排名)。若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员额管理备案教师是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的公办学校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聘用期间实行实名制管理。凡被聘用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员额管理备案教师聘任期间的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第一年比照南湖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类人员收入标准的80%执行。经考核合格的员额管理备案教师,第二年起享受南湖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类人员收入待遇。员额管理备案教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教师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学习培训等待遇。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xlsx

附件:2023年南湖区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备案教师报名登记表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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