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机关幼儿园2023年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是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需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现任地市级名师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5月2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7:00止。
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sjgyey@163.com,文件名为“幼儿教师+姓名”;报名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邮箱或未进行报名登记均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