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公办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38名)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教职人员38名(含嘉兴市体育局委托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5个,共招聘教职人员3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2021届、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1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1.应聘对象为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公告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计算截止到2023年5月20日。
(四)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下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曾获地市级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员和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五)教师资质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2.应聘人员为 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紧缺人才岗位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及硕(博)士研究生,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其他要求的详见《嘉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公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附件1)。
(七)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的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5月20日中午12:00)前通过手机扫码登录嘉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公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个人正确报名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