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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学校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海宁市博达学校、海宁市博远学校是在海宁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海宁市城投集团下属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全新国有民办学校。现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合同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咨询电话:0573-87707213。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进行报名后,由教育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仅注册账号、不提交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报名。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教师48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良好的沟通与组织能力,服从学校人事岗位调配的原则。

2.海宁市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0年7月2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0年7月26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户籍要求可放宽至浙江省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二)岗位条件

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等要求和条件,详见附件1。(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凭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报考,但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且在满足岗位条件基础上采取直接面试方式(不计入招面比),一经录取,待遇从优。

1.具有国家原“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

2.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位学历的。

3.具有学校教育工作经历,教学经验丰富,事迹突出,并获得过县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教育类综合性荣誉称号的。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4.属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5.被查实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规范,存在师德师风失范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其他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录用

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均以招聘计划中的招聘岗位报名参加考试,并在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具体任教的学校。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接受报名工作同步展开,对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的完整性、符合度进行审核。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录用的资格。

(二)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是根据考生专业能力的展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6确定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二科,单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由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得到。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直接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小于10按1:3,大于等于10按1:2的招面比确定面试对象。其他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小于10按1:3,大于等于10按1:2的招面比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知采取短信、邮箱、电话等形式通知面试对象(包括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对象应当按照通知信息,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材料截至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必须是原件,证明无效);

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两张。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无法提供符合复审要求的材料的均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出现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接面试的考生出现放弃面试的,无递补。

(五)面试和综合成绩

1.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试讲+提问”。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2.综合成绩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靠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直接面试的岗位录取人数不足的,由该招聘岗位其他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志愿择校

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对象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靠前)的顺序选择志愿任教的学校。出现放弃志愿择校的,从该岗位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靠前)递补。

(七)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主动放弃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录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后,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录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中,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海宁市博达学校和海宁市博远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培训和辅导、不发放任何考前培训等资料,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借名义,组织开展各类的考前培训辅导,本次招聘组织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监督电话:0573-87251036

附件: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docx

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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